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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审计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2 15:47 来源:黑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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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编发指南》要求进行编写。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有关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审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加大审计工作重点领域主动公开范围,同时不断优化厅门户网站等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依法依规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跟进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大力宣传和弘扬新时代审计精神。及时发布与审计有关的政策性文件、法律法规、机关动态、地方动态等各类应公开内容。2022年依托厅机关门户网站编发、转载信息1160余条,向上审核推荐全省审计机关信息190余条,被署媒体和省管媒体采用110余条。

持续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审计厅门户网站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我厅2022年部门预算及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公开说明进行及时公开,对2021 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解读,通过主动发声及时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主动公开了《2021年度省直部门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等审计结果。依规公示公告人员职称评审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不断总结经验,确保依申请答复精准规范,有力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2022年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4项,答复率100%

三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关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切实做到了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四是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开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专栏,积极转载中央主流媒体新闻报道、权威解读,多角度展现各级审计机关、广大审计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形式和火热实践。定期对厅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认真自查,保密审查机制健全、各项服务和互动功能正常、网站安全防范工作到位。

五是着力强化监督保障工作。严格规范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查漏补缺,确保主动公开涉及的内容全部按照要求及时公开。坚持把网上政务信息发布工作作为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途径,注重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注重群众意见和需求,注重正面思想舆论引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2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工作质效得到提升,但是还存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内部工作队伍有待壮大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发展。一是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加强政务公开与公文处理、保密、宣传等工作衔接,提升全体审计人员公开意识,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二是突出政策解读重点。深入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机制,主动加强与省政务公开办沟通对接,进一步提高解读深度和针对性,有重点、多角度、深层次地解读引导。三是加强舆论引导。坚持积极、稳妥、审慎、适度的原则,切实加强审计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确保舆论平稳发展,正能量充分释放;强化政民互动,重大决策事项主动征求意见并做好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省审计厅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附件:1、黑龙江省审计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黑龙江省审计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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