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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负责处理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法规与审理处。承担地方性审计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及有关协调事项,参与起草财政经济相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省政府裁决中的有关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察厅机关和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依法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受理信访举报,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综合计划处。负责拟订全省审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负责全省审计情况统计分析和报表报送。负责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审核和计划统计工作指导。负责审计业务综合分析、审计结果反映出的问题研判等相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承担特约审计员管理工作。

审计督察指导处。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负责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落实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整改事项。对省审计厅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

电子数据审计处。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财政税收审计处。组织审计省本级及省直各部门、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下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其他财政收支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税收征管和社会保险费征收审计。

政策落实审计处。组织跟踪审计党和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跟踪审计省委、省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教科文卫审计处。组织审计省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下级人民政府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

农业农村审计处。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局。组织审计省级投资和以省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大项目跟踪审计处。组织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结算、资金管理和建设运营等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

社会保障审计处。组织审计省政府相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省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金融审计处。组织审计省属国有金融机构和省政府规定的省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企业审计处。组织审计省属国有企业和省政府规定的省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省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涉外审计处。组织审计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省政府规定的省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省属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经济责任审计局。组织对省委管理的市(地)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县委书记以及下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省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人事教育处。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工作。承办协管市地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派出省委机关审计处、派出政法审计处、派出教育审计处、派出科技文化审计处、派出经济管理审计处、派出民政社保审计处、派出自然环境资源审计处、派出工业交通审计处、派出农业水利审计处、派出卫生体育审计处、派出行政社会管理审计处、派出经济执法审计处。根据省审计厅的授权,负责审计省直各部门以及直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省委管理的省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完成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派出企业审计一处、二处。根据省审计厅的授权,依法审计省属国有企业和省政府规定的省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审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完成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派出市地审计一处、二处、三处、四处。根据省审计厅的授权,依法审计市县两级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省级投资和以省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由省委管理的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开展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和有关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完成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省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收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重大政策跟踪落实等审计项目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审计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研究工作;承担《现代审计与会计》杂志的编辑、出版和发行等工作;提供内部审计咨询服务;完成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省数据审计保障中心。研究开发数据审计方法和技术模型,为开展现场审计提供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转换和综合分析处理技术支撑;承担黑龙江省“金审工程”三期的建设、部署和保障工作。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审计厅 邮政编码:150001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06号 登记备案号:黑ICP备05000869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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