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审计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规章要求,现公布《黑龙江省审计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黑龙江省审计厅”网站(http://www.hljaudit.gov.cn/)。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省审计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省政府和审计署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结合自身职能,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年来,我厅在审计署门户网站、东北网、省政府门户网站、黑龙江日报、《中国审计报》、《现代审计与会计》、省审计厅门户网站等权威媒体和平台,及时发布预算执行审计、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社保资金审计和民生资金审计等审计信息230余条,接受社会监督,树立政府部门良好形象;按照上级要求,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先后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布了《省直20个部门201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牡丹江医学院红旗医院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黑龙江省对口支援新疆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富蕴县、青河县和兵团农十师2013年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结果》、《佳木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办公室2010年度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黑龙江省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等多个审计结果公告,受到社会群众和媒体的普遍关注。同时,在审计厅门户网站,开设了“审计普法新天地”法律法规宣传专栏网页,对审计工作涉及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长期公开,并由专人定期维护更新,便于群众了解审计、理解审计、支持审计。
1、省审计厅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我厅门户网站—黑龙江审计厅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公开基层审计机关新闻宣传稿件109条。
2、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厅局动态”栏目发布信息9条, 7个目录中的内容全部进行了及时更新,共发布动态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黑龙江审计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审批单》,由专人、专机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2014年依申请公开事项0项。答复审计厅门户网站网上咨询2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存在信息公开形式单一、行业信息公开工作指导需加强等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都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审计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运行和服务民生等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因此,努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于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百姓关切,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下一步我厅将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审计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信息公开。在公开的内容上,根据审计署的要求,除涉密内容外,逐步将审计结果依法、审慎地公开。同时,高度关注审计结果公告公开过程中的舆情反映,主动答疑解惑。
二是做好公开保密审查,防止泄密事件发生。按照《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信息公开前,强化对拟公开的信息,特别是社会敏感度高的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公告的保密审查,防止泄密事件发生,避免被媒体和社会“片面理解”和“恶意炒作”。
三是利用好各类权威公开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有价值的审计信息。进一步落实厅内信息公开发布的主体责任,由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办公室)负责,相关处室配合,在及时准确公开审计信息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将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预算执行、“三公”经费、民生资金等审计信息向公众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社会群众对审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进一步指导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厅将借助省厅对地市开展的考核工作,对下级审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督促规范下级审计机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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