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省直部门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2024 年8月30日公告)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局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黑龙江省委党校
◇黑龙江省科学院
◇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黑龙江省统计局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
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省交通运输厅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厅本级和21个基层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本次审计了厅本级及所属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省公路应急处置中心等8个二级预算单位,审计预算资金140.7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省交通运输厅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2023年度预算收支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23年,省交通运输厅网络运维及租赁经费等21个项目编制的预算绩效目标过低,未起到激励约束作用。
2.2023年,省交通运输厅本级及所属省交通运输信息和科学研究中心等6家所属单位利息收入640.46万元,未纳入预算。
3.2023年,省交通运输厅本级及所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未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导致部分项目资金调减较大或未执行。
4.截至审计时,省交通运输厅本级实有资金账户中历年滚存的利息收入5433.36万元,未上缴国库。
5.2023年,省交通运输厅本级将费用摊派给下属单位省交通运输信息和科学研究中心承担29.85万元。
6.2023年,省交通运输厅本级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住宿费14笔,涉及资金2.06万元。
(二)其他方面的问题。
2023年省交通运输厅本级未有效盘活闲置资产、在往来中核算收支、占用下属单位资产、违规跨年度核算费用、未按规定清理撤销银行账户。所属省公路应急处置中心未及时处置报废资产,违规出借国有资产。
三、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省交通运输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省交通运输厅提出了规范预算编报管理、加强资产和财务管理、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等建议。省交通运输厅正在积极组织整改。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度
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厅本级和2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本次审计了厅本级及所属省畜牧总站等21个二级预算单位,审计预算资金6.0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省农业农村厅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2023年度预算收支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本级、所属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省蚕蜂业发展中心购买培训、物业等服务,先实施后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涉及资金119.31万元。
2.截至审计时,省农业农村厅本级基本户中结存2023年社保部门退回单位多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0.76万元,未上缴财政。所属省农村经济服务与发展研究中心基本户中结存两年以上的项目结余资金5.91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3.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本级违规使用企业车辆1台,并列支车辆保险费等5.60万元。
4.截至审计时,所属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重组疫苗株免疫效果评价及主要禽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项目,由于推进缓慢,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39.76万元。
5.2023年,所属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举办保护性耕作高质量发展培训等交流活动,未严格控制活动支出,超实际需求租用土地及设备。
6.截至审计时,所属省蚕蜂业发展中心、省农业机械安全服务总站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8.75万元。
(二)其他方面的问题。
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本级未及时进行会计核算,所属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所属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所属省植检植保站未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所属省农产品和兽药饲料技术鉴定站等4个单位资产账实不符。所属省蚕蜂业发展中心、省畜牧总站未有效盘活利用闲置房产,所属省畜牧总站未及时处置公务用车。
三、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省农业农村厅提出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强资产管理等建议。省农业农村厅正在积极组织整改。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
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省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省卫生健康委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本级和3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本次审计了本级及所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4个二级预算单位,审计预算资金9.4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省卫生健康委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2023年度预算收支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23年,所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口腔病防治院等4个单位采购专用设备、专用材料等6475.68万元,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
2.2023年,所属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决算编报数据不准确,涉及资金1703.89万元。
3.截至审计时,所属省神经精神病医院等3个单位资产出租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451.24万元。
4.2023年,所属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江北院区使用自有收入提取工会经费55.46万元,形成无预算支出。
5.2023年,所属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省口腔病防治院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被服,未按规定实施集中采购,涉及资金45.24万元。
(二)其他方面的问题。
2023年,省卫生健康委本级未及时履行资产划转手续,省卫生健康委本级、所属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院、省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中心未及时清理往来资金,所属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北区、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院未及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三、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省卫生健康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省卫生健康委提出了规范预决算编报管理、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加强资产和财务管理等建议。省卫生健康委正在积极组织整改。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 年度
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厅本级和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本次审计了厅本级及所属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省军用饮食供应站等6个二级预算单位,审计预算资金3.0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2023年度预算收支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23年,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本级未及时提报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致使预算执行率低,涉及资金2212.74万元。
2.截至2023年底,所属省第一优抚医院未收取安达院区租金290万元,所属省军供站未收取房屋租金55万元。
3.截至审计时,所属省第一优抚医院未按规定上缴非税收入7.25万元。
(二)其他方面的问题。
2023年,所属省军休中心、省第一优抚医院等4个单位部分资产长期闲置,省复原退伍军人鸡西精神病院未及时处置报废资产,省肇州光荣院未按规定有偿出租土地、未及时处置报废资产。
四、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提出了规范预算编报管理、抓好预算执行工作、加强资产管理、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基础工作的监督检查等建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正在积极组织整改。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2023年度
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省中医药管理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省中医药管理局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本次审计了局本级及所属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中心、省中医药科学院等7个二级预算单位,审计财政预算资金13.6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省中医药管理局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2023年度预算收支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审计时,省中医药管理局未有效推进信息化建设项目,导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
2.截至审计时,省中医药管理局本级未将以前年度公务用车有偿使用收入5.99万元及时上缴财政。
3.2023年,所属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大二院哈南分院等4个单位采购药品、卫生材料、物业服务等69507.98万元,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
4.2023年,所属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大一院、中医大二院政府采购预算未按照每种物品的名称、单价和数量编报明细。
5.截至2023年底,所属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中心基本户中有以前年度实施的2个项目结余资金2.24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二)其他方面的问题。
2023年,省中医药管理局本级资产账实不符,所属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大一院等单位未及时处置报废资产,所属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大一院、中医大二院实验试剂耗材管理不规范,所属中医大二院哈南分院未盘活部分闲置设备,所属中医大三院决算编报数据不准确。
三、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省中医药管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出了严格执行部门预决算制度规定、加强资产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等建议。省中医药管理局正在积极组织整改。
黑龙江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23 年度
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省委党校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本次对省委党校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预算资金2.0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省委党校内控制度基本健全,2023年度预算收支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23年,省委党校将非财政拨款的横向科研课题经费收支在往来科目中核算225.85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2.截至审计时,省委党校未按规定将职工家属退还的重复发放“一次性抚恤金”31.55万元上缴国库。
(二)其他方面的问题。
省委党校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决算数据与账面数据不符、未按规定撤并基建账户问题。
三、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省委党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省委党校提出了规范预决算编制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建议。省委党校正在积极组织整改。
黑龙江省科学院2023年度
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省科学院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省科学院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本次审计了院本级及所属8个二级预算单位,审计预算资金6.0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省科学院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2023年度预算收支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23年底,省科学院本级未及时将2021年以来收到的投资收益18.21万元上缴财政。
2. 2023年,省科学院本级违规使用科研项目资金5.77万元,用于工会活动支出。
3.2023年,省科学院本级及所属自然与生态研究所等单位未结合实际需求合理编制预算,部分项目预算结余较大。
4.2023年,所属微生物研究所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与企业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并支付劳务费114.55万元。
5.2022年至2023年,所属石油化学研究院、原子能研究院扩大支出范围列支费用35.94万元。
6.2021年至2023年,所属自然与生态研究所、微生物研究所在科研项目业务费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59个专利年费14.99万元。
(二)其他方面的问题。
2023年,所属原子能研究院、智能制造研究所、省能源环境研究院固定资产未入账。
三、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省科学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省科学院提出了规范预算编制与执行,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规定等建议。省科学院正在积极组织整改。
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
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省委编办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省委编办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本级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本次审计了省委编办本级及所属省机构编制数据研究服务中心,审计预算资金0.2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省委编办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2023 年度预算收支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23年,省委编办未结合上一年度实际支出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求编制预算,导致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
2.2023年11月,省委编办集中为本单位加油卡充值2万元,截至2023年底加油卡尚有结余2.18万元,占全年加油支出的49.53%。
(二)其他方面的问题。
省委编办未按要求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办法等规章制度。
三、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省委编办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省委编办提出了强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支出,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机制等建议。省委编办正在积极组织整改。
黑龙江省统计局2023年度
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省统计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省统计局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本级和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其中中央资金预算单独编报。本次审计了本级及所属省统计调查中心、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2个二级预算单位,审计预算资金0.9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省统计局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2023 年度预算收支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23年,省统计局本级未科学合理编制专项支出预算,导致预算指标闲置被财政调减收回68.30万元。
2.2023年,省统计局本级和所属省统计调查中心先行采购会议、培训等服务,后提报政府采购计划、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采购项目资金87.38万元。
3.2022年至2023年,省统计局本级无预算支出外聘人员劳动报酬5.75万元。
4.2023年,省统计局本级在2家非定点维修单位维修保养公务用车,共支付维修费3.10万元。
(二)其他方面的问题。
2023年,省统计局本级、所属省统计调查中心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三、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省统计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省统计局提出了加强预算编报管理,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等建议。省统计局正在积极组织整改。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
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本次审计了局本级及省市场监管信息中心等8个二级预算单位,审计预算资金3.7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省市场监管局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2023 年度预算收支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23年底,省市场监管局本级和所属省市场监管信息中心部分项目预算编制未充分论证可行性,项目未实施,资金闲置264.18万元。
2.截至2023年底,省市场监管局本级基本户中有34笔沉淀两年以上的存量资金146.02万元,未及时清理上缴财政统筹使用。
3.2023年,省市场监管局本级开展民营企业标准化实务等3个培训,多结算报销培训费6.84万元。
4.2023年,所属省市场监督管理人才培养发展中心列支应由所属企业承担的基地水电费用等24.37万元。
5.2023年,所属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列支未纳入年度预算的“几何量技术规范审定会议费”8.92万元。
(二)其他方面的问题。
2023年,省市场监管局本级出租房产未收取租金、机构改革后相关单位资产划转等工作尚未完成、资产长期闲置、未及时开展资产盘点及处置报废资产、部分资产未按规定动态管理落实到具体使用人、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未按规定健全公务用车内控制度,所属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未及时确认收入、科研用房闲置、决算编制不规范,所属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未及时确认收入。
三、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省市场监管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省市场监管局提出了强化预决算编报管理、加强资产和内部控制管理、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等建议。省市场监管局正在积极组织整改。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2023年度
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省地质矿产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省地质矿产局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2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本次审计了本级及所属黑龙江省第五地质勘查院、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查院等20个二级预算单位,审计预算资金16.0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省地质矿产局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2023年度预算收支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23年,省地质矿产局本级、所属省第五地质勘查院违规在培训费中列支本单位职工2020年至2023年研究生学费3.09万元。
2.2023年,所属省生态地质调查研究院、省第九地质勘查院分别将单位实有资金1500万元、2000万元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入银行,并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挂账,2023年底编制决算时,均未将上述资金编入决算报表中。
3.2023年,所属省生态地质调查研究院用自有资金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等4项支出500万元,未纳入预算。
4.2023年,所属省第六地质勘查院未将利息收入161.10万元纳入预算。
5.2023年,所属省第九地质勘查院昂昂溪706队小区用电工程购买设备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资金45.57万元。
6.2023年,所属省物探测量勘查院将新入职职工单身公寓维修费22.86万元摊派给下属单位承担。
7.2023年,所属省第九地质勘查院、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坐支国有资产出租收入26.27万元,用于支付房屋供电改造费用等支出。
8.截至2023年底,所属省物探测量勘查院房屋租金收入20万元,未上缴财政。
(二)其他方面的问题。
2023年,所属东北工程技术学校资产出租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所属省第三地质勘查院固定资产未入账;所属省第三地质勘查院等4家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未入账;所属省齐齐哈尔地质勘查院钻探材料管理使用不规范。
三、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省地质矿产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省地质矿产局提出了规范预决算编报管理,强化资产和财务管理、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等建议。省地质矿产局正在积极组织整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龙江省委员会
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团省委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团省委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本级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本次审计了团省委本级及所属省希望工程捐助中心,审计预算资金0.5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团省委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2023年度预算收支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23年,团省委本级未结合实际测算编制差旅费预算,年初差旅费预算37.48万元,执行中调整追加预算32.71万元,实际支出69.58万元,追加预算占差旅费预算总额46.6%。
2.2023年3月,团省委本级通过询价方式采购办公用品11.14万元。参与询价的3家供应商中,有1家未取得办公用品销售资质,实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仅有2家,未达到规定标准。
(二)其他方面的问题。
2022年,团省委本级由于专项资金不足,当年发生的专题宣传拍摄和直播服务等费用13.57万元、印刷费50万元,于2023年进行会计核算。
三、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团省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团省委提出了规范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等建议。团省委正在积极组织整改。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省供销社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省供销社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省供销社本级和两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本次审计了省供销社本级及所属黑龙江省商务学校、黑龙江省供销棉花储备库两个二级预算单位,审计预算资金1.1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省供销社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2023年度预算收支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23年,省供销社本级将应编入物业管理费科目的购买保安和保洁服务支出,编入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科目,涉及资金42.78万元。
2.2023年,省供销社本级先行采购会议、培训、物业等服务,后提报政府采购计划、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采购项目资金55.75万元。
3.2023年,省供销社本级将维修办公楼发生的维修及物料购置费3.72万元,违规转嫁给下属企业承担。
4.2023年,省供销社本级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0万元;所属黑龙江省供销棉花储备库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差旅费2.46万元。
(二)其他方面的问题。
2023年,省供销社本级存在未及时清理往来款等问题。
三、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省供销社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省供销社提出了规范预算编报管理、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等建议。省供销社正在积极组织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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