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审计结果公告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1-08 15:02 来源:黑龙江省审计厅
【字体:

——20231221日在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王合生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切实把审计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省委书记、省委审计委员会主任许勤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跟进所有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事项,确保整改进度和质量,严防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回潮”。省长梁惠玲多次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各责任单位全面整改审计揭示问题,深挖根源,建章立制,务求整改实效。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审计查出问题作出整改批示54次,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及成效

各地区各部门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见效。截至202311月中旬,《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725个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有548个,已完成整改547个(占此类问题的99.82%),较上年提高5.3个百分点;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有138个,已完成整改73个;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39个,均按整改要求制定了措施及计划。有关部门和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246.91亿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19项,追责问责90人次,落实审计建议200余条。

(一)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政治担当。省政府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印发《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将725个问题逐项分解到13个市(地)政府(行署)和24个省直单位,实施台账管理,通过在省政府常务会通报、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研究整改措施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工作力度,扎实推动问题整改。有关地区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研究推动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要求如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等部门成立整改专班,建立整改机制,明确分工,层层压实责任。

(二)加强贯通协作,凝聚整改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督管理责任,积极推动贯通协同机制,针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如省民政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重点领域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监督检查,全面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大庆、齐齐哈尔等4个市开展实地调研,督促整改措施落地落实。省审计厅印发《黑龙江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联合会商机制(试行)》,针对审计整改工作中跨部门跨领域的难点堵点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充分会商,共同研究思路办法,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三)跟踪督促检查,推动闭环管理。省审计厅强化督促检查责任,运用“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推动从整改清单到对账销号、从跟踪督促检查到提出问责建议“两个到底”。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流程,将各类审计报告、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等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全口径纳入审计整改范围,实现建账、督办、销号全周期管理。出台《黑龙江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约谈办法(试行)》,对到期未整改、整改不到位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约谈,督促被约谈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完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首次将整改督促检查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再审计、再监督,采取催办、督导等方式组织开展耕地森林资源保护审计等审计项目的专项整改,推动问题全面解决。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审计整改,上缴财政资金4.86亿元,追缴退回资金2.39亿元,挽回损失资金1072.5万元,统筹盘活资金70.57亿元。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财政资源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预算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问题。省财政厅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助力稳经济大盘政策措施落地生效的通知》等文件,督促省直部门严格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按照规定时限履行审批程序并下达资金,整改涉及金额38.97亿元。二是预算执行时效性不高问题。省财政厅严格执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优化政府采购程序的通知》,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明确责任主体、法定时限,并针对每个采购阶段提出提高效率的解决方案,督促指导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整改涉及金额20.61亿元。三是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问题。省财政厅严格执行《关于加快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补助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等6项制度,及时下达指标,会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市县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大项目组织推进力度,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推动项目及时落地,整改涉及金额2.25亿元。

2.预算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有待完善问题。省财政厅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大中型修缮项目支出预算参考标准》等制度文件,推动建立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分类分档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二是部门预算统筹力度仍需加强问题。省财政厅督促指导省直部门单位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加大资金统筹安排力度,结余资金指标3.92亿元已按规定冻结或清理收回。

3.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不够完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资金分配不科学不准确问题。省财政厅联合省公安厅修订《黑龙江省省级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场建设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会同省广播电视局完善《黑龙江省省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压实部门资金监管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资金支出范围、申报、分配、管理与使用等方面内容,科学准确分配资金,整改涉及金额378.88万元。二是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不严格问题。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共同研究推进修订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制度,整改涉及金额1180万元。三是向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分配资金问题。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修订《2023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资金支持范围、分配方式及项目支持标准,资金申请、审核下达及使用等方面内容,统筹盘活资金280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管理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3个部门和12家所属单位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事业收入等纳入预算管理,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确保应编尽编,不缺不漏,整改涉及金额2571.4万元;2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按照规定印发本部门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2023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采购项目均已编报采购预算,整改涉及金额804.85万元;3个部门加强项目可行性评估,提高2023年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严格按年度计划开展工作,提高预算执行率。

2.预算支出管控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7个部门和8家所属单位通过完善项目经费使用规定,明确标准范围,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使用资金;3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通过细化2023年度会议费、差旅费预算,严格控制相关费用。

3.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情况。2个部门和9家所属单位加强预算执行绩效管理,2023年预算执行率已达到相关要求;3个部门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调整27个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设定,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与支出内容,真实客观评价项目支出情况;2个部门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加快推进预算执行,完善平台系统,确保13个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2个部门按规定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细则并进行自评。

4.各项制度执行还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6个部门和6家所属单位进一步完善本部门政府采购制度,并通过组织专题会议、规范采购流程等方式加强监管,整改涉及金额1228.91万元;5个部门和4家所属单位及时清理上缴财政存量资金373.72万元;3个部门和5家所属单位,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明确结算范围,及时办理公务卡,加强管理;3个部门通过开发车队车辆管理系统,建立公务用车台账,公务用车维修支出实行政府采购等方式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三)市县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财政资金滞留、挪用等问题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问题整改情况。1个市、8个县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4285.77万元,缴回国库76万元;5个县归还挤占挪用资金6.95亿元;5个县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7056.44万元,缴回国库282.5万元。

2.财政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3个市、14个县出台本地区财政支出进度管理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整改涉及金额67.88亿元;3个市、12个县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禁止向实有资金账户拨付资金,整改涉及金额12.67亿元;3个市、13个县通过缴回国库、推进项目建设等方式清理财政存量资金1.51亿元,收回出借财政资金15.75亿元。

(四)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部分高标准农田项目重硬件轻软件,建、管、护需要加强问题。8个县对存在设施设备损坏丢失、水毁未修复等问题的15个项目进行检修,出台相关管控制度,加强后期运行管护;8个县加大科技投入,将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作为2023年项目设计中重要内容。二是部分乡村产业发展项目建后成摆设,投入效果不明显问题。4个县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管理,解决监测站人员、资金及检验资质问题,正常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检测工作;4个县通过开展专项整改、宣传引导、招商引资等方式促进秸秆压块项目发挥效益;2个县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实验及示范推广业务,在示范园区内设立中药材品种试验,充分发挥农业示范园区、中药材基地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部分项目建管效果不佳,农村人居环境条件未得到有效改善问题。5个县通过项目调研,修改和完善管理规章制度,10个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已投入使用。四是部分扶贫项目难见长效,后续运营维护未有效衔接问题。6个县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收缴资产收益474.71万元,按规定为脱贫户发放分红收益;4个县对扶贫产业项目进行走访督导,通过升级改造等措施盘活9个闲置项目,确保产业项目发挥作用;2个县通过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完善合作方式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化解经营风险,保障扶贫资产安全。

2.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问题。9个市、68个县通过完善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归集数据核查等方式追回资金1566.67万元。二是稳岗补贴被劳务派遣公司截留问题。3个市约谈违规劳务派遣公司,追回被截留的稳岗补贴112.71万元。三是鉴定机构滥发职业资格证书扰乱培训市场问题。1个市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机构遴选、监管制度等内容,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监管,并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四是失业保险政策落实不严格问题。4个市、29个县追缴违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金93.04万元。

3.医疗保险基金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医保基金市级统收统支政策打折扣问题。全省13个市(地)所属的42个县组织开展医保基金清算,已上解资金6.45亿元。二是医保基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相关部门及有关市地通过媒体公告、封存账户等方式整改,追回多支付的医保基金664.28万元。三是重点人群保障不到位问题。4个市核对重点人群未资助人员名单,将4192名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等困难人群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2个市将691名重点人群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并拨付缴费补贴21.96万元。

4.住房公积金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缴存业务办理不规范问题。1个市采取先封存个人账户后销户、清退当事人多缴公积金等方式,退回多缴公积金61.92万元。二是提取审核不严问题。1个市更新业务信息系统,追回多提取公积金1878.58万元。三是违规审批发放贷款问题。1个市采取催收贷款余额及诉讼等方式化解违规贷款293.1万元。

5.助企纾困与稳经济增长相关重点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政府消费券乘数效应发挥不够充分问题。2个市加大发放政府消费券宣传力度,科学谋划实施细则,与合作平台通过技术手段把关参与活动商家,收回资金1.08亿元,发挥资金应有效益。二是拖欠账款、违规收费等行为增加企业负担问题。3个市、4个县按照约定偿还拖欠款项7976.28万元;1个部门、2个市加强对行业协会监管,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规范行业协会相关收费行为,及时公示收费信息,合理设置会费档次;3个市、5个县查处用水用气用热保障单位不执行定价或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整改涉及金额1345.99万元。三是助推市场主体渡难关的政策效应发挥不足问题。3个市、3个县按规定已减免房租119.3万元;1个市返还22家企业质保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951.3万元;1个市通过制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用减免实施细则,保证符合减免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整改涉及金额677.95万元。

6.开发区部分重大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迟缓,未有效发挥扩投资、稳增长作用问题。2个市梳理项目清单,分类施策推动5个项目取消立项计划,24个项目完成整改,发挥基础设施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二是部分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和营商环境问题。1个市修订评定分离实施细则,取消隐形门槛,依据有关规定提高定标效率。

(五)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大额资金运作不规范问题。2个企业加强对所属企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监督检查,在2023年严格执行决策程序。二是所属子公司创效能力不足,经营效果不佳问题。2个企业梳理产权关系,对25家不符合发展战略要求的企业及时清理退出。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资产基础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6个部门和11家所属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补计、调整房产、车辆等固定资产账目3821.01万元;1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完成4台车辆产权变更;2个部门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账实、账表已相符,整改涉及金额304.33万元。二是部分资产使用效益低下问题。2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在2023年预算中设立维修改造专项,对破损的房屋、设施维修维护后投入使用。三是资产处置不规范问题。3个部门和7家所属单位根据问题形成原因,收集补充材料,按规定推进资产处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2个部门定期清查盘点资产,做到资产清晰账实相符,及时调拨闲置资产,发挥使用效益。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1个部门、1个市对违法占用林地地块进行清理,恢复林地植被;2个市、1个县开展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进行监测,按规定处理医疗废物,落实河湖水库清四乱治理工作。二是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不实不细、整治不到位等问题。12个县对排污口进行细化管理,列入管理台账,录入排污口APP进行动态管理;10个县补充办理审批手续;7个县开展入河排污口集中排查整治,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9个县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年度河湖长制重点工作,通过建立巡查制度等方式,加强督导及时消除污染隐患;7个县指导协助相关排污单位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备案登记。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工程结算不实挤占项目成本问题。1个部门追回多计项目建设成本费用9159.65万元。二是保证金收取不规范问题。1个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清理规范各类保证金,返回退回资金1.22亿元。三是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1个部门偿还拖欠企业账款245.91万元,调整2个项目相关账目,整改涉及金额1.73亿元。

(七)落实审计建议情况。

有关主管部门和地区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推动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1.关于强化财政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一是省政府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预算管理监督,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压实主管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主体责任。二是省财政厅督促指导主管部门加强预算项目库管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持续密切跟踪重点项目执行进度,梳理预算项目类别,制定统一的项目支出定额标准,深入研究具有行业特点的支出项目,进一步规范预算源头管控,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三是省财政厅印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强化财政政策导向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评价质量提升年”行动,推动资金主管部门优化政策供给,加强资金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关于强化政策落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和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贯彻的建议。一是省政府印发《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支持企业、产业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落实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财税支持政策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的通知》促进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黑龙江省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加大金融支持龙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力度,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制造业企业工作质效。二是省发展改革委督促指导相关市地推进项目落地建设,加强考察调研、细化项目前期工作,对签约项目实施动态管理,推进省委省政府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尽早达产达效。三是省农业农村厅督促指导相关市县建立管护制度,完善高标准农田项目和产业项目后期管理,保证项目持续发挥效益。省乡村振兴局督促相关市地建立扶贫资产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做好项目收益资金分配。

3.关于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建议。一是省财政厅督促指导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完善会计核算办法,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节点要求和相应管理单据参考模板,强化固定资产重点环节管控,规范资产处置程序。二是省国资委督促指导国有企业全面梳理子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和业务流程,加强财会监督组织管理与制度体系建设,加大应收账款和担保代偿清收力度,提升风险化解防范能力。三是省政府严格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印发《黑龙江省河湖长履职细则(试行)》,明确各级河湖长职责任务,为规范各级河湖长履职,充分发挥河湖长作用,提供了基础和保障。

4.于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严肃财经纪律和追责问责的建议。将审计整改关口前移,坚持边审边促,推动边审边改,督促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期间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22个项目通过边审边改追缴或核减财政拨款3.5亿元,完善制度20项。建立贯通省市县三级的审计整改一体化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整改信息纵向全面贯通,省直部门之间数据资源共建共享横向全面协同,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对存在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且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等情形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组织整改约谈,警示、提醒、督促整改责任单位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整改责任

三、未整改到位原因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截至202311月,尚未完成整改的105个问题中,有103个问题未到整改期,有2个问题到期未整改。

整改过程中,充分了解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综合考虑要求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问题的相关情况,实事求是分析原因,主要存在以下4方面值得关注的问题与困难 :一是有些涉及机制体制问题,需深化改革逐步解决。二是有些问题受限于地方政府财力薄弱,需筹措资金解决,三是有些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需持续推进整改。四是个别问题情况较为复杂,需稳妥有序推进。

对未整改到位问题,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了安排。一是分类制定整改计划。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及整改目标,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会商等方式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困难,不断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三是完善体制机制。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政府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接受省人大监督和指导,以“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以审计整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奋力开创龙江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以上报告,请审议。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打印本文】 【关闭】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审计厅 邮政编码:150001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06号 登记备案号:黑ICP备05000869号-2

黑龙江省审计厅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0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09    邮政编码:150001

备案序号:黑ICP备05000869号-2

哈公网监备23010002003750

智能问答机器人 hi! 我是智小龙
手机版